为了健全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机制,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明确决策责任,提高决策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市司法局草拟了《乐山市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。
社会公众可以在2022年12月21日前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乐山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。为方便联系,反馈意见时敬请留下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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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司法局
2022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