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、市、县、自治县司法局,局内各科、室、支队,下属各单位,市律师行业协会: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称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,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,按照省司法厅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经局党委研究,决定成立乐山市司法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组成
组 长:王一君 党委书记、局长
副组长:冯 静 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
杜利华 党委委员、副局长
谢红霞 党委委员、机关党委书记
谭 伟 党委委员、政治部主任
黄海波 党委委员、副局长
成 员:李 平 办公室主任
邹 勤 人事科科长
谢 坤 律师工作管理科科长
袁勇明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
冯 晶 乐山市嘉州公证处主任
二、领导小组职责
乐山市司法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职称改革政策,研究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称改革重大事项。
三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,负责日常工作,由邹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乐山市司法局
2020年11月3日